1.省内异地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车辆当事人,请到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地辖区交通违法处理部分进行处理。省内异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查询电线.广州辖区内有交通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车主或当事人在15日内带着自己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以下的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路途交互与通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理大厅以及各分理点处理:
办公时间:(1)-(14)周一至周五8:00-18:00,周六日上午8:00-12:00;
3.处理手续后15日内到市属各建设银行交纳罚款。逾期交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不接受处理的路途交互与通行违法车辆,将停办车辆的年检、审等各项事务。